紧跟行业政策 加强资本实力
为了确保“大气十条”目标的实现,国家先后于2014、2015、及2016年修订发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》等三部法律,在3年时间内完成了共25项要求,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重点行业排放标准。政策的出台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,强调环境治理效果,旨在淘汰竞争力弱的治理企业。
伴随着政策的密集出台,烟气治理行业如火如荼,如何提高企业竞争力是设备供应商考虑的重点,而增强资本实力是增强企业技术实力,提升服务水平,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。华电光大公司是在大气治理政策趋严的环境下成立的,从成立之初,公司就确立了要做脱硝催化剂领军企业的愿景,同时深知资本实力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,2016年更是两度增资从6000万增至10200万,并于2017年在新三板上市,股票代码(871633)。雄厚的资本实力让公司在业界获得迅速发展,公司集中力量建成板式脱硝催化剂生产线,产能达到30000立方米/年,是“2019中国烟气脱硝催化剂十大产品服务商”中高产能企业之一。
集聚行业人才 研发成套脱硝技术
我国环保行业起步较晚,SCR催化剂的应用滞后于西方国家。2006年之前,国内的催化剂供应基本依赖国外,随着脱硝产业的推进,国内公司建立起相应的催化剂生产基地,来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,华电光大成立后致力于SCR板式脱硝催化剂、SNCR 脱硝技术、脱硫强化剂、生物质锅炉、直喷式生物质燃烧器、特种锅炉(焚烧垃圾、废气、废液、危险废物)等产品的研发、设计和推广应用。目前,公司的核心技术——平板式SCR脱硝催化剂,催化剂年产能30000m³,2019年年销量16400m³;其中低温催化剂年产能4365m³,年销量3823m³。公司针对火力发电、钢铁、焦化、石油、化工、玻璃窑炉、水泥、固废焚烧、废液焚烧等行业的烟气特点、煤质参数和脱硝要求,华电光大可量身定制特种催化剂,产品经第三方检测 (西安热工院、华电电科院) ,整体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。
华电光大与华北电力大学、清华大学、航天动力研究所、东南大学、瑞典皇家理工学院等研究单位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,汇聚了一批高端人才,通过自主创新、整合海内外研发资源,形成了系列成套技术。同时,华电光大与华北电力大学国家工程实验室联合组建“华电光大联合实验室”, 依托实验室多年来在烟气环保领域方面的研发成果,拥有强大的研发、生产、管理、销售与售后服务体系,并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与管理水平,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平台,加速了成果的转化与推广。
通过自主研发,公司拥有板式脱硝催化剂专利群,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技术。
针对钢铁、玻璃建材等非电力行业烟气温度低的特性(如钢铁烧结/球团烟温120~180℃、日用玻璃炉窑烟温180~240℃),传统的SCR脱硝技术因催化剂工作温度高、无适宜热源、加热运行成本高等弊端不宜直接采用,必须对催化剂进行针对性改良,以提高其在低温烟气脱硝领域的适用性。华电光大研发的低温SCR板式脱硝催化剂适用于低温(140~280℃)烟气的SCR板式脱硝催化剂,应用于钢铁、化工、垃圾焚烧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的锅炉,产品具有脱硝效率高、抗堵灰、 阻力小和机械强度大等优点。
近三年(2016-2018),由华电光大生产的系列平板式SCR脱硝催化剂产品和SCR脱硝工程设计技术已应用于上百个脱硝工程,分布在云南、黑龙江、新疆、江苏、湖北等地区获得用户的一致好评与认可。
品牌荣誉 实至名归
华电光大本着“技术为根、诚信为本、节能环保、利国利民”的经营理念,一路荣誉一路辉煌。自2013年成立以来,多次荣获行业奖项,2019年华电光大《新型多温区SCR脱硝催化剂与低能耗脱硝技术及应用》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和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。
2019年,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、中国名企排行网联合举办的“2019第六届中国大气治理招标采购综合评价活动”中,荣获了“2019中国钢铁行业大气治理环保企业首选品牌”、“2019中国低温烟气脱硝催化剂首选品牌”、“2019中国烟气脱硝催化剂十大产品服务商”。
伴随着“大气十条”工作的阶段性胜利,大气排放治理工作开始也转向“蓝天保卫战”,面对未来更艰巨的大气治理任务,华电光大将以先进的技术和优质的产品,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。